5月4日下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暨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我校副校长郭善利和法学院院长张平华代表烟台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2016年我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和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我校于2015年10月被批准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是省属5所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之一。2016年,烟台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承担了5项立法委托项目,为省市6项立法草案提供了专家咨询意见,高质量地完成了地方立法研究任务。2017年,烟台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将继续承担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相关立法项目和相关立法咨询,并依托基地研究,积极探索地方立法和智库平台建设以及学科建设之间的互动效应,不断提升烟台大学法学学科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