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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部署创建烟台市文明单位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30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庞磊(摄影 袁兆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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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日上午,烟台大学创建烟台市文明单位部署会在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烟台市文明办副主任曲波,烟台市文明办创建科科长任晓东,烟台大学党委副书记张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曲波对烟台大学前期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曲波指出:文明是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是无需提醒的自觉,是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精神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的荣誉,参评单位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要能够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曲波对学校的创建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创建工作要列入工作计划。二要全面参与。创建工作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情,要按照考核标准具体到部门,全体教职工、学生都要参与。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属地归属管理”的原则,各部门齐抓共管。三要有机融合。文明单位的创建要和学校的教学、科研结合,创建不是增加新的任务,是本职工作的有序按要求开展。曲波希望学校筑牢文明创建的基础,按照考核标准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做在日常、做在经常、做在平常,把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品德优秀的文明校园;师生积极参与,彬彬有礼,做到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餐饮、文明旅游、文明上网。
    任晓东就文明单位评选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评选标准、评选步骤作了介绍,就创建烟台市文明单位的评选要求从材料汇总、材料报送、实地考察、材料审阅等方面进行专业解读。就考核标准中的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道德模范评选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解释。
    张伟在讲话中强调了创建烟台市文明单位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他指出,创建烟台市文明单位符合学校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定位,顺应全校教职员工的利益要求;创建烟台市文明单位也是对“文明烟大”建设、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和节约校园建设工作的综合检验。张伟还对创建工作所涉及的部门配合、工作落实、时间节点等方面进行了强调。
    党委宣传部就创建烟台市文明单位进行了工作说明和部署安排。
    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校工会、校团委、教务处、社科(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发展规划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主要负责人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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