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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三项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发布时间:2017-10-20   来源: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点击:
  日前,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公布了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法学院共有三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一项,三等奖二项。
  房绍坤教授、张洪波副教授申报的《民事法律的正当溯及既往问题》荣获一等奖,该成果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核心成果;汤唯教授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结项成果著作《司法社会学的原理与方法》和黄伟明教授发表于《法学》期刊上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性解释——以质疑规范目的解释为切入点》荣获三等奖。
  近年来,法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强化内涵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高层次、高水平、高级别的标志性成果。近五年来,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篇,荣获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5项。形成了以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首席专家”房绍坤教授为带头人的良好学术团队。法学学科入选烟台大学学科特区计划“优势学科”立项,法学专业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培育立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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