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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 多渠道落实精准资助

发布时间:2016-12-09   来源: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点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为响应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精准资助号召,落实“资助工作示范单位”挂牌要求,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提高学生资助公平性、有效性、精准性,法学院于近期结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刘运正老师赴潍坊等地进行困难生家庭走访工作。
  此次走访重点选取了获资助力度较大的“特殊困难”等级的困难生,刘运正老师换乘多种交通工具深入到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和稻田镇等地。每到一处,都向学生家长转达了学院领导的慰问和关心,携带学生本学期的成绩单和受资助记录,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为他们认真讲解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从国家助学贷款到学院对学生突发事件临时补贴,从国家助学金评审到学院助学金全覆盖,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仔细收集家长和学生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获取学生家庭环境的真实资料。对于资助工作,学院一直坚持“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谈及此点,有一位家长深有感触:“我是家里的老二,念书那会儿考上高中,可下面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家里实在没钱供应我读书,这是我一生的遗憾,如今国家和学校有这么好的政策,我们说什么也不能让上一辈的事情再发生在孩子身上”。
  精准资助的关键在于精准认定,把握经济困难学生的第一手资料。除实地走访外,法学院前期也进行了电话核实、联系当地村委会等方式了解困难生的家庭情况,种种措施多管齐下,切实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各项资金能真正发到需要的学生手上。
  法学院作为首批烟台大学资助工作示范单位,历来重视学生资助的规范性和广泛性,秉持“资助育人”的原则,我院今年再度进行“思源助学金”评审,让每一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享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爱;对家庭突发变故的维族同学,我院及时启动困难补助预算经费为其减免学费。学生资助兹事体大,法学院将继往开来,发挥好学生资助示范单位模范效应,继续紧跟国家政策领导,做好下一步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为家庭助学,为社会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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