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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地

发布时间:2016-06-15   来源:法学院    作者:房大任   点击:
  近年来,法学院在营造浓厚学风氛围、夯实学生专业基础的同时,积极鼓励大学生利用所学知识投身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6月6日上午,烟台大学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地”在烟台六中揭牌成立,这是法学院在全省面向中小学设立的首个法学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地。芝罘区教体局副局长宋文进、烟台六中校长于学勇、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黄伟明教授、法学院团委房大任老师出席了仪式,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部分志愿者、烟台六中初一至初三所有学生参与了仪式,仪式由烟台六中副校长门延乐主持。
    揭牌仪式上,芝罘区教体局副局长宋文进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代表芝罘区教体局对基地的成立表示诚挚祝贺。接着,烟台六中于学勇校长发表讲话,希望以此为契机,加强对中学生的普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烟台大学法学院黄伟明教授指出,青少年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烟台大学法学院将力争以中学生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帮助中学生在校接受系统的法律知识。揭牌仪式过后,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王晓晨同学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用生动鲜活的法制案例,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讲座。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七五”普法的新形势下,“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地”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能不断增强法科在读大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增强高校法学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另一方面,能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基地的正式揭牌也开启了法学院首个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和法律知识普及为导向的“对接型”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地建设,标志着烟台大学法学院专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结构更加体系化、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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