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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强化实践教学 足不出校看庭审

发布时间:2016-06-17   来源: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点击:
  6月15日,牟平区人民法院在我校法学院模拟法庭实训教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百计划”第三批挂职人员、牟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于秀丽独立审理了该案。
  牟平区人民法院是烟台大学法学院的专业实践基地,与烟台大学法学院在法学教育和专业实践教育相结合上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法学院与牟平区法院合作将真实的庭审“引进”学校,把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使得原来的知识变得形象化,更有利于大学生们将书本中的知识学以致用,让学生离开校园后能够尽快适应司法实践的要求,实现角色的转换。当得知开庭的消息后,数百名法学院的同学报名参加庭审观摩,这样“足不出校看庭审”的真实案件审判,对于他们来说,机会难得,但由于庭审现场无法容纳,部分学生在场外站着听完了全部庭审。
  近年来,烟台大学法学院与烟台市各司法实务部门开展了深入的合作交流,先后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芝罘区人民法院、牟平区人民法院等40余单位签订法学专业实践基地等双向交流合作协议,建立优势资源共享机制。为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法学院每年规范全体在校生专业实践教学,通过与司法机关互派“双百计划”挂职教师、邀请司法机关优秀业务骨干来校授课和学术研讨、选聘司法机关业务骨干担任学生班级实践导师、选派学生赴实践基地开展专业实习等方式扎实推动实践教学,通过双向互动,弥补在校学生法律审判实践的缺失,实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双轨并进,这种方式的实践活动,无疑能促进双方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提结合上达成共识,为推进应用型、实践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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