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了“思源”科研创新奖学金、“思源”创业奖学金、“思源”学科竞赛奖学金、“思源”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奖学金、“思源·星权律师”职业奖学金等5个学院级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并启动了本年度的评审工作,计划在5月份召开的法学院2016年学风建设大会上进行表彰。
新设立的5个专项奖学金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法学院校友在2014年烟台大学校庆30周年之际捐赠设立的总额222.45万元的烟台大学法学院“思源”奖教助学基金,用于奖励在科研创新、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以及在职业选择方面符合学院倡导方向的法学院学生,具有鲜明的育人导向和时代特色。5个专项奖学金的设立,有效补充了既有的以学业成绩或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的奖学金体系的不足,鼓励学生充分发展自己的专长与特色,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此外,5个专项奖学金同时面向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开放申请,“思源”创业奖学金还面向毕业一定年限内的毕业生开放申请,充分体现了法学院近年来确立的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工作协同化、学生工作与校友工作协同化的指导思想。
至此,加上原有的“杨春洗”奖学金、董一鸣励志奖学金、德源励志奖学金、“思源”助学金等4项校友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法学院“思源”奖教助学基金已有9个专项用于学生群体,预算额度每年19万元。继去年获批烟台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示范单位”,实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覆盖之后,法学院将努力盘活既有资金,积极争取校友等社会资金的支持,实现符合学院人才培养导向领域的学生奖励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