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在该院二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导师聘任仪式。院领导张平华、范李瑛、亓健生和院团委房大任老师与40余名中心志愿者参加聘任仪式。3名来自司法实务届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院6名教授受聘担任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导师。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亓健生致辞。他简要回顾了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发展历程,表达了对未来的展望。他希望该平台能够凝聚更多有志从事法律公益志愿服务的学生,助力法科学生模拟实践与特色志愿服务的开展,成为捍卫弱势群体权益、践行法治正义的志愿者平台。
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的学生代表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委孙永全法官,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远斌检察官,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辛虎律师,烟台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史卫进副教授,法学院范李瑛教授、金福海教授、黄伟明教授、杨曙光副教授、何燕副教授分别颁发了聘书。导师团将为中心志愿者提供专业的指导服务,为学生志愿者在提供个案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讲等法律志愿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全方位指导。聘任仪式上,在场师生还一同观看了由中心志愿者制作的宣传片。
聘任仪式后,受聘导师和学生代表进行了座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孙永全法官表示将把学生的信任变为动力,全力指导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的工作。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范李瑛教授表示,志愿者们首先要做一个善良、认真、有情怀的人,维护法律公正,展现人文情怀。金福海教授表示,志愿者们从事法律公益志愿服务更要夯实专业基础、独立思考,才能促使志愿者团队在服务过程中继续学习,提升自我专业能力。
院长张平华教授在最后的致辞中表示,导师的聘任仪式是一份宣言书,希望志愿服务中心将法律精神播种到社会各处,把公平正义送进千家万户,打造志愿服务品牌,维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附: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简介
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10月,目前初步形成了一支兼顾本科生和研究生、全院参与的专业化学生志愿服务团队。中心于法学院一楼109室与大学生活动中心201室分设2个公益咨询办公室,由志愿者值班。据统计,中心于2014年至今接受案件咨询近百起,促进案件调解 3起,协助证据保全1次,成功代理诉讼1次;前往社区、中小学从事普法宣传、志愿服务5次,直接受益人数超过3000人。自成立以来,中心用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诸多赞誉,《齐鲁晚报》、烟台大众网、水母网、胶东在线等多家媒体也对中心给予关注。
未来,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将继续秉承着“勇担公益、奉献社会”的理念,将专业能力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在个案咨询、申诉代理、普法宣传、基地对接、社会调研等方面竭尽所能地为社会提供法律公益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