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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代表团参加“烟台-维也纳”中欧私法论坛

发布时间:2015-10-30   来源: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点击:
  受奥利地科学院欧洲侵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厄恩斯特·卡纳教授的邀请,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17日,以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为团长、关涛教授、宋红松教授和毕潇潇老师为团员的中欧侵权法研究院四人代表团参加了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的“烟台-维也纳”第二届中欧私法论坛。本届“中欧私法论坛”以“侵权法的功能”为主题,旨在增进中欧学者对各国侵权法功能的研究情况的相互了解,双方就侵权赔偿、侵权法的预防、威慑和惩罚功能、侵权法的经济最优化、侵权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等论题展开研讨。
    10月16日上午,在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院负责人考茨欧教授的引荐下,参访奥利地最高法院,最高院副院长伊丽莎白法官对最高院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最高院院长与张平华院长亲切交谈,互致问候。10月16日下午,第二届中欧私法论坛开幕。首先由考茨欧教授致开幕辞,欢迎来自中国和欧洲多个国家的学者参会,介绍了本次论坛研究的目的,并就不同的研究进路、侵权法的多重功能等问题提出基本观点。研讨会采用主题演讲和自由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在每个主题报告结束后,与会学者就该主题进行深入丰富的探讨,烟台大学法学院宋红松教授担任会议讨论环节的翻译。在第一阶段研讨中,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意大利博科尼大学亚历山德罗·思加索教授分别就“中国侵权责任法的补偿功能”作报告,烟台大学法学院毕潇潇(受郭明瑞教授委托)与欧洲侵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厄恩斯特·卡纳共同探讨了有关“侵权法的预防、威慑、惩罚功能”的问题。10月17日上午,论坛进入第二阶段研讨,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关涛教授担任主持。首先是由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王成教授与来自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的迈克尔·福尔教授就“侵权法功能的经济分析”分别作报告;接着,烟台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法学院肯·奥利芬特教授分别介绍了中国和英国侵权法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最后,吉林大学法学院曹险峰教授与奥地利格拉茨大学法学院的莫妮卡·欣特雷格教授就分别就“侵权法相邻领域的功能”作报告。最后考茨欧教授致闭幕辞,肯定了本次会议的丰硕成果,对与会学者的充分准备和积极研讨表示感谢,并对侵权法未来发展的趋势予以展望。
    按照奥地利科学院欧洲侵权法研究中心与烟台大学签署的协议,双方每两年钟摆式举办“烟台-维也纳”中欧私法论坛。本次论坛集结侵权法研究领域最高水平的中欧学者就侵权法的功能这一问题深入探讨,意义深远。第三届中欧私法论坛将于2017年在烟台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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