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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学风建设,学生干部要先行

发布时间:2015-06-18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    作者:化学化工学院   点击:
    “没想到学院这学期会来真的!”“学生干部就应该在各方面起到带头作用,不行就下来。” 这是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们的议论。在刚进行完不久的学院学生会换届工作中,竞选进入主席团和竞选各部部长、副部长的同学,上学期学习成绩必须在班级或专业前1/2,且无不及格课程。否则,没有竞选资格。
    这是依照《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的举措。本学期初,化院42个班级已经根据条例规定对班级和团支部学生干部进行了调整,上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达不到前1/2的,原则上不得再担任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会和学生团委随后也进行了调整。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团委成员,上学期学习成绩均在班级或专业前1/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和服务意识浓的学生干部队伍,化学化工学院制定了《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自上学期开始试行,本学期正式实施。该条例对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产生、权利与义务、考核与奖惩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切实发挥学生干部在班风和学风建设中的骨干与表率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制度的落实与实施上,学院严格要求,不打折扣,目的在于真正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负责,促使学生干部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发挥作用,成为学风建设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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