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协助重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烟台大学与重庆文理学院对口协助协议书相关内容,2019年8月24日,重庆文理学院选派10名优秀本科生来我校法学院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8月25日,副校长宋中民、教务处主要负责人、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负责老师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与重庆文理学院师生举行交流座谈会。
交流学习期间,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专门的服务保障团队,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就来校交流学习的10名本科生的班级编制、学习计划制定、能力提升措施、作为烟大法律人的精神归属等方面,结合学院的优势教育资源,作出针对性的部署安排。今年1月9日,在重庆文理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结束之际,我校教务处相关负责人、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与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负责人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交流座谈会。来校交流的10名本科生表示,烟大法学院让他们有家的归属感,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让他们受益良多,这是一段珍贵充实的学习时光。
来稿时间:1月10日 审核:张仕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