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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历练 创新

发布时间:2015-12-08   来源:烟台大学报    作者:宋红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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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红松
  教学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才可以胜任的工作。从1998年至今我经历了访问学者、在职培训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每次学习归来总能够将教学内容进行较大更新和提升。
  法律是一门经验学科,法学教师需要经过长期的历练才能真正成熟。
  2000年起开始参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学术活动,经常与知识产权法官、行政官员、立法工作者和律师、代理人等交流。近几年又通过兼职律师身份参与知识产权庭审、企业法律咨询,以学者身份参与立法咨询以及司法裁判咨询等实务工作。
  由于参与创办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和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我又参与了一些与政府沟通的事务,以及专业管理和学科建设的实际工作。这些经历锻炼了我作为法学学者原来不具备的一项能力,即提供解决问题的合理便捷方案的能力,而这项能力正是法律实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
  创新才是真正可持续的教学方式。我的主要办法就是在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两个方面进行创新。
  在教学形式方面,首先是教学手段的创新。我从2000年开始就运用网络和多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对知识产权课程教学进行改革。不仅制作了大量的多媒体课件,还制作了知识产权课程网页供学生课外学习。其次是教学方法的创新。主要是通过案例辩讨提高学生参与度。我在知识产权教学中采取分组分任务的方式,将学生分成多个小组,每个小组分别在具体案例中担任原被告的角色,进行案例研讨。我还对考核方式进行了创新。例如,在《知识产权许可贸易》课程中我还采取了合同纠错的考核方式。即教师草拟一份专利许可协议,考试时让学生将错误挑选出来并加以修改。这一方式不仅考核了学生起草合同的能力,也锻炼了学生审核合同的能力。在教学内容方面,主要是增加了实践教学的比重。在制定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中不仅增加了大量专业实务训练课程,还增加了针对新的社会环境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在课堂教学也加强实践操作技能的训练。例如在《知识产权许可贸易》课程教学中,将学生分成两两对应的小组,选择相应的场景谈判并起草知识产权许可合同。
  在2012年知识产权专业招生以后,我还花了较大精力建设实习基地。通过合作单位的网络,还可以为学生就业拓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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