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写下雨天了,感觉每次下雨都会勾起我不一样的情怀。明明天阴沉沉的充满忧郁感,可我就是莫名喜欢。
忧郁总和静谧相配,大概就是这样宁静的世界让我着迷吧。只有在安静的时候,我心里想做的事才会得到最大的呈现,排除了嘈杂念想的干扰,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会认为自己真真正正地做了一件事。雨天,人都唯恐对其避之不及,而我是绝对不会放过和静谧近距离接触的机会的。
大海把烟台惯坏了,它总和风一起恣意地戏谑着这里的人们,于是雨和雪也变得不那么温柔,偏偏这里雨雪又多又大。今天这场雨倒是一反常态,下得格外柔和,是脸颊上的轻吻,是乌发间镶嵌的晶莹珍珠,柔软,细密,却又不得不打伞,要知道在平时,风是会把伞玩得翻了天,根本打不住的。偏偏路上人烟稀少,仿佛全世界仅剩我一人有资格歆享这份宁静。既得了如此特许,便要好好享受方不负此行。
细雨斜织成了朦胧的幕布,盖在世间,把街道拉得消失了尽头。我怕迷路遂故意放慢了脚步,随处寻找看得见的事物当路标,一路下来,竟没想到这条踩过无数遍的路是如此长,需要用四年的时间才能勉强走完。回首遥望,长街空旷开阔,只为我一人凝眸驻足。
记得有人说过,最讨厌雨雪天,因为他从来都是骑车上学;到了大学,他反而爱上了雨雪天,因为步行代替了骑车。步行是最慢的行走方式,但仍有人喜欢安步当车,在他们看来,步行是最能欣赏美景、最能记住情感的行走方式,不然那些爱旅行的人们在到达目的地后怎会全部换成走路呢?旅行走的是心情,望见的是美好,既然是美好的东西,不慢慢走又如何能细细品味呢?特别喜欢那句“慢慢走,欣赏啊”,估计他也与我有了同样的感觉才爱上雨雪天的吧。有时候走得太快反而会错过一些美好,遗失一些别样的感情。我是个极度贪心的人,不愿遗漏其中的任何一丝。
我于是把步子放得很慢很慢。一个人的朦胧长街显得格外开旷和静默,把所有的东西都无限放大化,轻缓的脚步声清晰可辨,嘴里轻哼的小调刺出了最长的射程。我怕打扰这方宁静于是把步子和调子放到最低,奈何无论再轻再低,依然有声音从远方飘来,自耳畔响起,音量不大但足够清明,和着心跳,协奏着一曲名为“静谧”的交响乐。
我总奇怪今冬烟台的雨雪为何都变得不似往年那么暴躁了,难道它们也有情感吗?也不知道是它们有了情感还是我的情感变了。敏感的神经被去年极度暴虐的雨雪磨得粗糙平实,一般的强风已掀不起巨浪,连同那颗锋芒毕露的心也一并剔除了棱角,看什么都云淡风轻,做什么都不愿张扬。
所以,极其喜欢安静,而喜欢又是我最不能克制的情感。
喜欢又连带着一切都变得宁静。
天又小雨,我独享静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