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8日电(记者 邢兆远李建斌)“你看,这是太师一附小的章程,学校每做一件事都必须依章而行。”近日,一见到太原市教育局局长马兆兴,他就翻开一本厚厚的办学章程汇编向记者介绍,从学校教学及管理工作到校长职责、教师权利义务,章程里都有明确行为规范。
“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马兆兴说,实现这一目标,前提是实行“政府建校、校长办学、社会评学”的管、办、评分离模式。
2008年4月,太原市全面启动“百校兴学”和“校舍安全”工程,投资70余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近600所,总建筑面积达380余万平方米。“百校兴学”工程极大改善了全市的办学条件,也促进了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目前,太原市70%的中小学学生在设施一流的学校里学习。
“学校的建设债务全部由政府承担。”马兆兴说,此举极大减轻了学校的负担,校长就可把主要精力用在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上来。
从2010年起,太原市所属的1424所学校就分别结合各自办学特色,制定出台了各具特色的办学章程,并全部通过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我这个校长,没有任何特权。”太原市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一附小校长徐艳红告诉记者,依章办事,让学校管理更有序、更便捷,同时还化解了不少矛盾。
“建立督学责任区,实行挂牌督导,实现了对学校日常教育监督的全覆盖。”马兆兴说,“现在,去太原市任何一所学校,都会在校门显著位置看到督学公示牌,上面有督学的姓名、照片和手机号码。他们会随时倾听学生和家长的心声。”
2012年,太原市政府聘任督学115名,并督促10个县区聘任督学623人,划片对中小学进行督导。据介绍,挂牌督导一年来,督学进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5000余次、受理投诉举报806件、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15个,极大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