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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获批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20-08-28   来源:社科(科技)处    作者:曲世金   点击:

日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科字[2020]65号),在全省优先选择7家改革动力足、创新能力强、转化成效显著、示范作用突出的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烟台大学名列其中。

近年来,烟台大学持续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力度,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在成为中国高校技术转移联盟理事单位和山东省技术转移联盟理事单位、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副秘书长单位、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的同时,学校2020年成功备案为“山东省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与系统谋划。2019年5月,制定出台《烟台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2020年7月,制定出台《烟台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体制、转移转化方式与价格、收益分配、权益保障及相关责任等,规范了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

多举措全方位简政放权,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调动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的积极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紧跟国家最新要求,修订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业绩量化计分办法等制度。目前,学校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规章制度体系,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运行顺畅高效。

注重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培养。多次派人参加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班、山东省技术转化机构培训班、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与技术经纪人培训班。1人获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认证的“全国高校高级技术经理人”资格,1人获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资格。

在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带动下,学校科研总经费持续快速增长。2019年全年新立项横向科研项目167项,到账经费3137.6万元,立项数量和到账经费数均创历史新高。完成“四技”合同登记108项,技术合同登记总额2881.15万元,其中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总额1344.77万元,为教师减免税款近80万元。

下一步,烟台大学将以成为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为契机,加快推进学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具有烟大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进一步畅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通道,拓展政产学研合作新模式,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有效衔接;不断推动科技供给侧和需求侧同发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等短板,引导产出一批原创高质量科技成果,加快推动学校更多更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实现转移转化。


来稿时间:8月28日 审核:陈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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