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动节”源于美国芝加哥工人大罢工。1886年5月1日,20 多万工人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并取得胜利。为纪念此次运动,1889年7月14日,由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召集的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在法国巴黎隆重开幕。大会上,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把5月1日定为国际无产阶级的共同节日。这一决议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1890年5月1日,欧美各国的工人阶级率先走上街头,举行盛大的示威游行与集会,争取合法权益。从此,每逢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
中国人民庆祝劳动节可追溯至1918 年。一些革命知识分子在上海、苏州等地向群众散发传单。1920年5月1日,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工人群众走上街头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于1949 年12月将“五一”定为法定的劳动节。
1921年“五一”前夕,在共产主义小组成员邓中夏等人创办的长辛店劳动补习学校里,工人们学唱《五一纪念歌》,歌词:“美哉自由,世界明星,拼吾热血,为他牺牲,要把强权制度一切扫除净,记取五月一日之良辰。红旗飞舞,走光明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不分贫富贵贱,责任唯互助,愿大家努力齐进取。”该曲是由长辛店劳动实习学校教员和北大学生共同创编的。